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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·张仲景著《伤寒杂病论》,制麻黄类方以治伤寒杂病,开用麻黄制方应用于临床之先河。其组方之妙、变化之多、运用之广,堪称炉火纯青。
大凡仲景用麻黄有三,即表证、水饮、痹痛。用于表证和水饮者,入药多先煎,如麻黄汤、大小青龙汤、麻杏石甘汤、越婢汤、麻黄附子细辛汤、甘草麻黄汤等。用于痹痛者,入药多不先煎,如桂枝芍药知母汤、乌头汤等。因仲景用麻黄,由于煎煮方法不同,证治各异。
如表证是因风寒之邪侵犯皮毛,邪滞太阳,其闭在表,病轻邪浅,故无须大发其汗而驱邪,只须轻开毛窍使微汗,故先煎麻黄以缓其发散之性。
仲景麻黄汤条下有“复取微似汗”和桂枝汤条下“微似有汗者益佳”之自注,若汗“如水流漓,病必不除,”便是表证不须大发其汗之明证。
又如水饮症用麻黄,意在轻开汗孔,使肺气宣畅,水道通调,下输膀胱,取“提壶揭盖”之义,故麻黄入药亦先煎。
在仲景所有的麻黄类方中,有表证而不先煎麻黄的方剂只有一首厚朴麻黄汤。细剖其义,因该方中有小麦一味,先煎代水,则可缓麻黄发散之性。小麦性味甘平,功能益心气,养心阴。盖汗为心液,用小麦既可资汗源又有敛汗之功,不先煎麻黄亦无过汗之忧。
在治疗痹痛时,麻黄入药不先煎。盖痹证因感受风寒湿邪,闭在骨节经脉之里,较之邪闭在表者病重且深,麻黄不先煎,则发散启闭之力强,宣畅温通之性胜,能直入骨节逐寒邪,旁走经络蠲阴凝。且痹证多属慢性,常无表邪郁闭之象,麻黄不与表邪相搏,亦无过汗之虞。
自《伤寒杂病论》问世以来,为之注解者甚众,惜其解麻黄类方证多悖仲景原意。究医家之误,皆在昧麻黄之功用。仲景制麻黄汤以治伤寒表实无汗之证,为此,后世医家多把麻黄当成发汗解表之专药。故每涉汗出仍用麻黄之证,则注解不清,或改文,或存疑,使后学无所适从。
如喻嘉言解麻黄汤曰:“麻黄发汗,其力最强,故以桂枝监之……正如驭马防其放逸也”。若按此说,则《局方》三拗汤(麻黄汤去桂枝)发汗之力岂非峻于麻黄汤乎。
析喻氏之错,乃从太阳中风证用桂枝汤治汗出恶风之义而出。然桂枝汤是解肌发汗,调和营卫之方,其证虽汗出却恶风。此恶风者汗出不畅,表邪不解之故也。犹如痢疾,数欲登圊,所下不多,仍属太阳湿热壅滞不通之理同。非若汗出不止而恶风者之表阳虚证可比。表阳虚者应投以桂枝加附子汤,固表阳以和营卫。
所以说桂枝汤中之桂枝,是解肌发汗之用,并无敛汗之意。诚如徐忠可论桂枝汤“桂枝外证得之为解肌,内证得之为化气和阴阳。”喻氏虽为医林之秀,其解麻黄汤方义,亦属智者千虑之一失者矣。
若按有汗不得用麻黄之说,“注解本方就会搁浅,所以柯韵伯将本条改为发汗后,不可更行桂枝汤,汗而喘,大热者,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”这样一改,注解该方方义自然流畅而下。
细读此段经文,“不可更行桂枝汤”句应接在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之后,此为倒装文法。柯氏所改实不足取,偷梁换柱为自圆其说。仲景明言“发汗后”,又怎会“无汗而喘”呢?前后矛盾,绝非仲景所为。从“发汗后”句推测,本属太阳伤寒;故用汗法发其汗,此条汗出是用发汗药的结果,非自汗出,“不可更行桂枝汤”可证。
无大热是发汗后热随汗散。可以说不出汗前是有大热的,如果不是这样,何得开首用汗法。喘是热邪壅肺,肺气不畅所致。故虽汗出仍用麻黄发肺邪。统观本证,病机是肺闭,热壅,气逆,所治重点在一喘字,故用麻黄宣肺平喘、石膏清热平喘,杏仁肃肺平喘,甘草调和诸药以护胃气。
或有问曰,若按上说《伤寒论》原文167条应作何解释?
本条与63条相参,仅三字之差,即彼为“发汗后”,此为“下后”,另外多一“若”字。
此条用下法应属误治,因本为太阳病,该用汗法为是,然经误治而不变为坏病,仍可按所观证候施治。故条文中“若”字极为重要,“若”是假设连词,也就是说本证有可能汗出,也有可能不汗出,非象63条之“发汗后,汗出而喘”那样肯定。
如果是不汗出而喘,身必发热。然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肺闭较轻,故用麻杏石甘汤。若不汗出而喘,身大热者,必现烦躁,乃为邪壅肺闭之重证,应投以大青龙汤。大青龙较本方多桂枝、姜、枣,盖桂枝助麻黄发汗开闭,姜、枣调和营卫而资汗源。
同为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,一在前,一在后,一正治,一误治,两相对举,示人以大法,可见仲师用心良苦矣!
尤在泾注解本方证,同样遇到韵伯释麻杏石甘汤证之麻烦。为了圆通其说,亦只得求助于改动原文之术,把“脉浮不渴”改为“脉浮而渴”,继而解释“脉浮而渴,渴者热之内炽,汗为热逼,与表虚出汗不同,故得以石膏清热,麻黄散肿”。
避谈汗出仍用麻黄之理,只用麻黄散肿一句,敷衍而过,然动一字而牵百节,改动以后的证候,既不象太阳表证,也不属阳明经证。太阳表证当以“脉浮不渴”为是。若因邪热内炽而口渴,热逼津泄而汗出,类似阳明经证。但阳明经证应为“身大热”而不是“无大热”愚意以为原文为是。因风水表证,故汗出而无大热(可有微热),恶风者,邪在肌表使然,一身悉肿,乃水饮泛滥肌表所致,脉浮不渴,表病也。本证用麻黄是径取其利水之功,因续自汗出,为表不闭实之证,故麻黄不会助汗。
参看孙思邈“千金越婢加术汤”下所列证治也可说明这一见解。
孙氏在“腠理开,汗大泄”之际仍用麻黄,况越婢汤麻黄用量倍重于麻黄汤,可见越婢汤中之麻黄非取发散之义明矣。
自张元素提出“有汗不得用麻黄,无汗不得用桂枝”以来,这种吟来顺口,似是而非的说教,千百年来师徒授受,父子递传,积习难改。人为地设医林禁区,唬后学于临床。成为禁锢思想之桎梏,束缚手脚之枷锁,是湮麻黄之功于浮泛之论,乱仲师之理于曲解之偏。
根据笔者临床体会,应用麻黄不必囿于上说,无论有汗无汗,只要有其适应证,皆可用之。麻黄虽能发汗,但非发汗之峻品,麻黄汤亦非发汗之峻剂。张元素畏麻黄汤之峻而制九味羌活汤以代之,汪昂亦赞其代麻黄诚为稳当之剂,然究属杞人忧天。
从临床实际来看,当伤寒表实麻黄汤证的具之时,投以麻黄汤才有可能出汗(亦不尽然),若杂病服之,多无出汗现象。尝读张锡纯《医学衷中参西录》,其中有风寒表证“投以麻黄汤汗无分毫”,后细加辨证,属于气虚津亏之体,遂于方中加生黄芪,天花粉,一剂而汗出的记载,这是全赖辨证之妙,故不可据名而印定眼目。
吾师范中明氏,擅用麻黄。笔者随师临证时,曾遇一胸膜炎患者,胸腔有大量积液,于处方中每用麻黄15克,连续服用麻黄累计达壹斤柒两而病愈出院,未见不良反应。
又治一痹证患者,两膝、踝关节肿痛,屈伸不利,步履难艰,病程逾年。方用每用麻黄20克,每服三剂,肿退大半,疼痛亦缓,时值八月,溽暑炎夏,细询汗况,告曰微汗而己。暑月微汗,常人皆有,非麻黄使然也,若是而观之,只要对证下药,何惧麻黄峻厉之说。
古往今来,论麻黄者常夹不切实际之谈,乃至以讹传讹,遗害后学,笔者有见于此,是欲正麻黄本来之面目,乃撰写此文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