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虚实为纲解伤寒”系列5:何为不传

伤寒二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。(5)
一、总述:邪气未转化,病势即稳定
此条在承接第4条“传”与“不传”动态观察的基础上,进一步确立了以 “时间”结合“症候” 来判断病势是否深入或转化的准则。其核心意旨为:外感“伤寒”发病后,若经过一定时间(二三日),未出现标志病邪性质发生根本转化或病位明显深入的特定症候群,则意味着核心病机 【六外感·寒邪束表】 仍然维持原初的稳定格局,未发展为更复杂的虚实夹杂状态,故 “为不传也”。

这体现了“四虚四实六外感”体系中,疾病发展是病机 “转化” 与 “相兼” 的动态过程。所谓“传”,即初始的寒邪发生了性质转化(如化热),或与内在的“实邪”(如内火、气滞)相结合,导致病机复杂化。“不传”则意味着病邪单纯、病位局限、病机稳定。

二、拆解:“不见”何证,方为“不传”?
条文以“阳明、少阳证不见”作为“不传”的判断标准。在“四虚四实六外感”体系框架下,可对此类证候的实质进行解读:

1、所谓“阳明证”不见:意指未出现 寒邪化热,转为“内火”或“外火”炽盛 的症候群。

体系对应:此即六外感之寒邪 “转化” 为热邪(火邪)的标志。若寒邪化热入里,则会表现为:

  • 性质转化:从“寒冷、凝滞”转化为“炎热、亢进”。
  • 核心症状:出现高热(不恶寒反恶热)、大汗、大渴、心烦、舌红苔黄、脉象从浮紧转为洪大或沉实有力等。这些是“内火”或“外火”亢盛的表现。

“不见”此证,说明寒邪未发生热化,病性仍属寒。

2、所谓“少阳证”不见:意指未出现 邪气影响内部气机,导致“气滞”枢机不利 的症候群。

体系对应:此即外感寒邪 “相兼” 或引动了内在“四实”之一的 “气滞”。若邪气影响半表半里之气机,则会表现为:

  • 病位深入:病邪影响范围超出了单纯肌表。
  • 核心症状:出现往来寒热、胸胁苦满、心烦喜呕、默默不欲饮食、口苦咽干等。这些是气机郁结、疏泄不利的“气滞”表现。

“不见”此证,说明寒邪仍束于表,未显著扰及内部气机运行。

因此,“阳明、少阳证不见”的本质,是 在发病后一定时间内,未观察到初始寒邪(六外感)转化为热邪(火),也未观察到其引动或合并内部实邪(如气滞、痰饮)。病机仍停留在 【寒邪(实)束表 + 表阳被遏(功能暂虚)】 这一初始、单纯的格局。

三、动态观与病机单纯性

本条深刻体现了对疾病动态发展的认识:

“伤寒二三日”:给出了一个临床观察的时间窗口。外感病初期,正邪交争,病机最易发生变化。“二三日”是判断其是否发生“传变”的关键期。

“不见者为不传”:强调了 症候是判断病机是否转化的唯一可靠依据。只要代表病邪转化(化热)或相兼(扰气)的关键症候群没有出现,即使病程过了数日,依然可以判定病机未变,治疗仍可守初始之法(如继续使用辛温解表的“麻附汤”类方)。

“不传”的临床意义:意味着疾病发展缓慢、病邪单纯、正气尚能固守于表,病情相对轻浅,预后良好。治疗上可继续专注于发散表寒,无需因病程日数而随意更方或加入清里、和解等法。

四、总结:时间窗口下的病机稳定性判断
第5条与第4条相辅相成,共同构建了判断太阳“伤寒”是否“传变”的完整框架:

第4条:从 即刻脉症突变(脉数急、欲吐、躁烦)判断“传也”,侧重于观察病机 正在发生转化 的紧急信号。

第5条:从 一定时间内未见特定症候 判断“为不传也”,侧重于确认病机 维持稳定、未发生转化 的后续证据。

综合而言,本条以“伤寒二三日”为观察期,以“阳明、少阳证不见”为判断标准,明确了:外感寒邪发病后,若其“寒冷凝滞”的性质未热化,也未引动内部“气滞”等实邪,则其病机格局保持稳定,病势不向更深更杂处发展。 这提醒医者,辨证须有动态时间观,但更须忠于当下症候,不可因时日稍长而主观臆测病已“传变”,从而误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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