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有发热恶寒者,发于阳也;无热恶寒者,发于阴也。发于阳,七日愈;发于阴,六日愈。以阳数七、阴数六故也。(7)
用“四虚四实六外感”体系概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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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发于阳”:指 六外感实邪(风、寒等)侵袭肌表,人体阳气奋起抗邪,正邪交争而发热,同时外邪束表(寒收引、风开泄未尽)致阳气郁遏而恶寒。本质是 “实邪束表,阳气抗邪”的表证(实为主,虚为次)。 -
“发于阴”:指 四虚(尤以阳虚为主) 正气亏虚,阳气不能温煦肌表而恶寒,因无实邪抗衡,故无发热。本质是 “阳气虚损,失于温煦”的虚证(虚为主,实次之)。
“发热恶寒”是六外感(风、寒为主)侵袭的典型初证,核心病机为 “实邪(六外感)束表 + 阳气抗邪”:
- “发热”的本质:
六外感(如寒、风)侵袭肌表,人体阳气(卫阳)奋起抗邪,正邪交争于表,阳气郁而化热,故见发热。寒邪“易伤阳”“郁而化热”,风邪“阳邪,其性开泄”,二者侵袭均可致阳气抗邪而发热。
- “恶寒”的本质:
外邪束表(寒性收引、风性开泄未尽)致腠理闭塞或疏密不均,阳气不能畅达肌表温煦肌肤,故见恶寒。如“伤寒”证“恶寒、无汗、发热头身痛”,“伤风”证“恶风、汗出、发热头痛”,均属此类。
- “发于阳”的定位:
此“阳”非六经之“三阳”,而是指 六外感实邪属“阳”(外邪致病,属实证),人体阳气(属阳)因抗邪而奋起,故以“发热恶寒”为特征,属“实邪为主、虚实夹杂”的表证。
2、无热恶寒者,发于阴也——四虚(阳虚)失煦,无实邪抗邪
“无热恶寒”是四虚(尤其阳虚)的典型表现,核心病机为 “阳气虚损,失于温煦”:
- “无热”的本质:
无实邪(六外感)侵袭,或虽有外邪但正气极虚,阳气无力抗邪交争,故无发热。阳虚“体内阳气亏虚不足,则人体处于‘寒冷’状态”,无阳气郁而化热的基础。
- “恶寒”的本质:
阳虚则“温煦功能”衰退,不能达表温养肌肤,故见持续怕冷(畏寒),且“得温不减”(与实寒“得温则减”不同)。如“回阳救命汤”主治“阳气亏虚证”,以“畏寒乃第一主证”“四肢厥冷、小便清长、脉沉微无力”为特征,即属此类。 - “发于阴”的定位:
此“阴”非六经之“三阴”,而是指 四虚(阳虚属阴证范畴)属“阴”(正气虚损,属虚证),阳气(属阳)因亏虚而不能振奋,故以“无热恶寒”为特征,属“虚证为主、实邪不显”的内伤证。
- “发于阳”= 六外感实邪致病:
病因为“六外感”(风、寒等),病机为“实邪束表,阳气抗邪”,症状以“发热恶寒”为标志(如“伤寒”“伤风”初期),治疗以“祛邪(发散表邪)为主,兼顾护阳”。
- “发于阴”= 四虚(阳虚)失煦致病:
病因为“四虚”(阳虚为主),病机为“阳气虚损,失于温煦”,症状以“无热恶寒”为标志(如“阳虚证”“亡阳证”初期),治疗以“扶正(温补阳气)为主,慎用祛邪”。
我们强调“辨证大方向上虚实寒热不能出错”,本条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——“发热恶寒”属“实中夹虚”(阳证),“无热恶寒”属“虚中夹实”(阴证),为后续“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”奠定基础。
- “发于阳”:
六外感实邪(风、寒等)侵袭,阳气抗邪而发热,外邪束表而恶寒,属“实邪为主”的表证(如“伤寒”“伤风”)。
- “发于阴”:
四虚(尤以阳虚为主)正气亏虚,阳气失煦而无热,唯见恶寒,属“虚证为主”的内伤证(如“阳虚证”)。
这一区分,正是“抓病机本质”的典范——不因“发热”一概视为“热证”,不因“恶寒”一概视为“寒证”,而通过“寒热综合表现”锁定“虚实之源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