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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人体患病有新久之分,受邪有轻重之殊,发病有缓急之别,在辨证施治中,对于急性病可以针对病情使用“八法”,一鼓作气,克邪制胜;而对于杂症久病和年老患者,则当以顾护“后天之本”为要务。如果忽视了脾胃这对关键脏腑,处方用药欲求满意的疗效,则恐比之“缘木求鱼”,难以达到目的。现就杂症久病必须重视脾胃,处方用药务宜平和的问题,陈述于下。
《内经》有关脾胃的生理活动,论述精辟。
例如《灵枢·五味》说:“胃者,五脏六腑之海也,水谷入于胃,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。”
《素问·经脉别论》:“饮入于胃,游溢精气,上输于脾,脾气散精,上归于肺……”
这些都生动地描述了脾胃在人体生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。
当人在长期生活中,或因外邪,或因内伤,或因饮食劳倦,无论伤及何脏何腑,均可影响脾胃的输运与生化。所以治疗杂症久病,胃气有损之时,重视脾胃这对关键脏腑,是整体治疗中首应关注的。
历代医家对于脾胃论述颇多。金元时期李东垣著《脾胃论》,创补中益气、升阳益胃等法;清代叶天士则又创甘凉濡养胃阴之新见。华岫云在《临证指南医案》按语中引叶氏论“纳食主胃,运化主脾,脾宜升则健,胃宜降则和”,“太阴湿土,得阳始运,阳明阳土,得阴自安”。充分反映李、叶二氏在《内经》基础上对于脾胃生理活动和治法的论述得到相互补充和完善。后世医家,在临床实践中屡试不爽。
《内经》还强调“胃气为本”“得谷则昌”,说明人之生命活动和受邪后治疗的成败与脾胃“后天之本”关系密切。
试观陈可冀院士于20世纪80年代主编的《清宫医案》,有关“运用《局方》方剂治疗脾胃病的经验”(《上海中医杂志》1982年9月)中,不论其湿邪外浸,或浊饮内停,或肝郁乘脾,或脾气虚,或脾阴虚,其主方随证而施,但大多于方中佐入神曲、山楂、麦芽、陈皮之属,以助其运化之力。“清宫皇家”养尊处优,弱不禁风,且恣食膏粱厚味,故御医特别注重脾胃。
当今社会,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,近20年来,饮食结构明显改变,吃荤已较普遍,大多数人已由数千年“藜藿之体”逐渐转变成“膏粱之躯”。忽视这一生活现实,对于疾病就难以正确辨证,也无法做到因人制宜。
《中医杂志》(1983年1月)曾发表江育仁老中医有关“脾健不在补,贵在运”的文章。【书友会按:本文我们曾发过,大家可以点击链接回顾一下脾健不在补,贵在运】
江老说:“运者有行、转、旋、动之义,皆动而不息之意。运与化是脾的功能;运者运其精微,化者化其水谷。”
这虽然是他治小儿病的经验,但足可为治疗慢性病注重脾胃之重要参考。
我有鉴于此,每遇杂症久病,即使虚者应补之例,也常于补气养血、滋阴润肺等方中适当佐入消化疏运之品,如焦三仙、陈皮、鸡内金之类,务使“补而勿滞,凉而勿凝,温而不燥,消而不伐”,未见有妨碍或降低补益剂及温凉剂的疗效,相反有利于促进脾胃之受纳与运化,使治疗主证之剂更能发挥药效。
尝见高热或呼吸系统急性炎症,经1周以上大量西药抗炎治疗,主证虽缓解而食欲一蹶不振,这恐亦属中医所谓“苦寒之药有伤胃气”之范畴。
- 病案1
我曾治一病人,沈某,男性,52岁,因患肺癌,经手术切除并化疗、抗炎后,饮食难进,口干不思饮,大便如羊屎,形容枯槁,舌光无苔垢,脉象沉细而数。按辨证论治,应予甘凉濡润养胃一法。初诊给予叶氏养胃方,但服后觉脘胀而无好转,复诊于原方增入神曲、生谷麦芽、生山楂、生鸡内金、枳壳、陈皮具疏运流动之品,患者服5剂后渐觉脘舒,知饥而饮食渐进,精神渐振,从而使病躯得以暂安。
- 病案2
又如肾炎之慢性者,久病气阴必伤,因而出现面无华色、头晕腰酸、入晚或有微热、易汗出、体乏神疲,尿检蛋白、红细胞长期不消失,理应予以滋养肾阴、甘温补脾,用知柏地黄丸加龟板、二至丸合理中汤加黄芪等治疗,但有不少患者服药数剂后即感食欲减退,于是在上述方药中辅以疏化之剂,使之既可药中病机,又能不碍脾胃之输运,往往收到较好的疗效。像这样的随证处理,不胜枚举。
我临证50载,常在药物配伍与剂量上慎重斟酌,对于急性重病或虚脱危候,必投药专量重猛剂,才能挽救于俄顷,但对内科杂症久病及老年患者,无论何种疾病,治法或汗或泻,或清或温,或补或消,处方用药,总宜平和为贵。
吾尝阅览焦树德所著之《用药心得十讲》和北京、上海、浙江不少著名老中医的临证经验,现已出版的“医案”和“医疗经验”中,都能反映老一辈对疾病辨证精确,处方熨帖,剂量平稳。
例如近贤蒲辅周在辨证论治中均能以轻灵的处方,达到出奇制胜之境界。高辉远曾评价他“配方严谨,药味少,剂量小,同样收到较好的疗效”(《蒲辅周医案》)。
蒲老常说:“须知药物可以治病,也可以致病。”并认为“药味多,用量大,疗效作用就强,是一种偏见”。
他又说:“药必适量,不宜过大,既要避免杯水车薪,也不能药过病所。”“人病了,胃气本来就差,药多了,加重其负担,反而影响吸收。”(《蒲辅周医疗经验》)
以上这些谆谆告诫,是蒲老数十年临证经验之结晶。我服膺他金针度人之良言。
在临证中,确曾不止一次地看到不少慢性杂病的处方,如党参、黄芪、熟地、阿胶等每日量超过常规剂量的1倍或2倍,且一方堆积较多补药。这类处方,暂服尚无大碍,然而多剂服用,病人未觉症状减轻,反致拒食不饥者不少。
有的处方连麻黄质轻力峻之药也有用常规量的1~2倍者。殊不知慢性病大多虚实夹杂、多脏腑疾病并存,势难胜任重剂,也不可能达到“一剂知,二剂已”的想象效力。孟子曾有“今夫水,搏而跃之,可使过颡”之论(《四书集注·孟子篇》),当可比喻用药如过猛,反使药性逆而不顺,非但无益而反有弊。
古圣贤所述之哲理与当今蒲老之告诫是相一致的,所以我在处方用药上坚持掌握轻重缓急之殊,遵循“理、法、方、药”原则,不越规矩准绳,但也绝不保守从事,而是因人因病制宜,灵活施治,尤其是对慢性杂病用药,主张徐图收效,俟其水到渠成,遵循《内经》“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,以平为期”,毋使过之,过犹不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