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香小议
一九七二年秋,曾治一患,略有体会,愿小议之。
中年妇女荆某,因腹痛于某省级医院诊为“急性胆囊炎”。继用大量抗生素及解痉药,治疗近月余,仍无明显好转,遂求治于中医。
余观之,妇人表情痛苦,呻吟不止,烦闷、辗转不得安卧,且时有加剧。不能进食、口不甚渴,无寒热、无黄染。右胁下痛不可近,但切之尚软,无肿物,脉弦,舌红,苔薄。
此患胁痛、脉弦,知病在肝。无寒热,无黄染,口不甚渴,乃无湿热所扰。烦闷疼痛,时有加剧,无肿物,则为气滞,而非血瘀,即诊为“肝气郁结胁痛”。
拟疏肝理气之法,
处方:柴胡10克,郁金15克,木香5克,黄芩15克,川楝子15克,延胡索15克,甘草10克,水煎服,一日一剂。
三剂后,疼痛稍缓,然无大进步,仍痛苦呻吟。遂效前法,增用木香20克。
当晚,忽想起学生时期,随师临床实习之际,曾诊一老妇,患肝郁之证,一同窗误将老师处方中的木香1.5克,错抄成木香15克。次日,老妇因添气短而复诊;师查,乃木香用量太过所致,遂训诫之。
想到此,一夜忐忑不安。次日一早,急往视之。哪知病人安卧床榻,其夫伺其食,虽饮食倍增,却仍有饥感,并笑曰:“欲找医生算账,赔其粮款……”。
吾亦转忧为喜,知乃木香之功。然病情已转,为慎重起见,又将木香改为10克,三剂后,易投逍遥散加减调理之。随访三个月,未见复发。
此患之病愈,关键在重用木香。木香乃行气之品,功专行气止痛,能行周身之气,治一切走注,气痛不和。
《本草纲目》曰:“木香乃三焦气分之药,能升降诸气……肝郁则为痛,故下焦气滞者宜之,乃塞者通之也”。
今效其古训,足见木香行肝气郁结之特效。然因其作用较剧,《汤液本草》中称谓“破气之剂”,故体虚者应慎之,需诫“老妇气短”之弊。但气滞痛重者,必足其量,否则不足以祛病,是谓“见真胆雄也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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