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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部委:各地配备救护车中,至少40%为负压救护车_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迎来新政策

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在医疗急救、重大活动保障、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为了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,提高院前急救能力,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委共同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提出了六大指标任务,包括全国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%、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%、3分钟出车率达到95%等。到2025年,这些目标将一一实现。
(图源:图虫创意)
此外,《意见》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,包括:
建立省、地市、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,覆盖城乡,政府主导,运行高效,服务优质。
发展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,提升服务保障能力,普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,促进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,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。
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,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,其中至少40%为负压救护车,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。
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,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数据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的共享,提高信息化水平。
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,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程序,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,提高救治效率,保障患者就医权益。
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制度,定期组织急救中心医师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、重症监护、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,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。
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,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,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。
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,科学核算服务成本,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合理回收部分成本,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,引导公众合理急救需求。同时,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
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,将考核结果与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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